24春国开电大春教育法学形考任务一答卷参考答案

来源:渝粤教育       时间:2024-05-27 18:11:37    33

形考任务一答卷

形考任务一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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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渝粤题库

国家开放大学作业答案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公共性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答案:<p>&nbsp; “我个人认为,教育的公共性原则,应该是共识的理念通过实践验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然后在用统一教育的手段,把它强化,进而流通现实的规范手段。” &nbsp;<br></p>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此项规定为()规范。

义务性

禁止性

授权性

政策性

答案:


3.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依法对教育行使的()的权力。

领导

管理

监督

领导和管理

答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权利

义务

资格

权利和义务

答案:国开形成性考核答案渝粤题库


5.下列各项中,()的存在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的基础。

学校

社会

教育者

受教育者

答案:


6.教育法的特性是指由教育法特定的()和特定的内容所决定的不同于其他法律的个性特点。

义务渝粤搜题

目标

调整对象

环境

答案:


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关于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属于()规范。

补偿性

义务性

禁止性一网一平台答案

授权性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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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发于()年。

1975

1980

1992

1991

答案:


9.德国学者黑格尔于()年撰写了《学校法学》一书。

1945渝粤题库,我们的目标是要做全覆盖、全正确的答案搜索服务。

1947

1957

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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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下列各项中,()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国开搜题

法律

行政法规渝粤搜题

地方性法规

规章

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1.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

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教育事实规律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法的基本理论

答案:


12.对教育法的定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教育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

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所有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法律性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答案:


13.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可主要从以下哪些方面来理解。()

实事求是原则

尊师重教原则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渝粤搜题

答案:


14.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依托主要表现在()。

教育权主体与受教育权主体通过一定的权利与义务使两者相互依托

受教育者的存在是两者相互依托的基础

教育权的滥用或不合理设定会导致侵害、限制或剥夺一定主体的受教育权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均是法律赋予一定的主体有权享受教育的资格

答案:


15.以下各项中,()属于教育法的渊源。

法律

地方性法规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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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6.政府规章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答案:


17.教育法的失效时间即终止时间,当新的法律生效后,与之相同或相应的旧的法律即失去效力。

答案:


18.学校教育权属于国家教育权的范畴,学校教育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放弃和转让。

答案: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此项规定为义务性规范。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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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学校教育权是指国家赋予学校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或资格。其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放弃和转让的。

答案:



四、简答题(每题12分,共24分)

国开搜题

21.简述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国开形成性考核答案渝粤题库

答案:<p>&nbsp; ()学习教育法学是适应依法治教形势的需要?近些年来,依法治教做为一个基本方略在教育工作中显得越来越突出。所谓依法治教,就是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和发展教育。它是各类国家机关、各级教育机构、教师、学生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种教育主体所参与的,包括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教育事业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制活动。实行依法治教是客观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从总体上看,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到了重要日程,提出和确定了依法治国行业依法而治。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到了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的高度。国家管理的法治化,必然要求教育也要依法而治。?其次,实行依法治教是教育的地位和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它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而事实证明,保证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仅仅靠人治,靠领导人的开明,或者单纯靠行政手段干预,都是不稳定的,必须实行依法治教,保证教育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教育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第三,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关系已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纵向型的行政管理关系,逐步转移到以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横向型的教育关系与一定范围的纵向型行政关系并存的教育法律关系的新格局。改革中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平等主体关系。教育机构之间的协作关系,各种社会组织的联合办学关系等,都是合同关系。教师管理也要逐步转移到比较完整意义上的聘任制,它的基础就是一个聘任合同。教育法律关系性质和格局的重大变化,使依法治教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初步形成了教育法体系框架,为教育活动确定了基本的法律规范,标志着教育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必须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学知识,以适应依法治教的要求,指导依法治教的实践。?()学习教育法学是提高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的需要?法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制度和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已有很长的历史。自从社会有了法,人们就感受到法的力量,受到法的保护或受到法的惩罚,自然就要思考法是什么,评价现行的法及人们的法律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法制工作不仅全面启动,而且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不能不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已经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遵守和全面执行;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对于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理解,对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和态度,对于法律的评价以及对于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和法制观念等方面的知识欠缺,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因此,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是国家对每个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要求,在全面实行依法治教的新形势下,则更为重要。不能设想,一个对教育法缺乏了解的干部、教师,会严格遵守法,正确执行教育法。因此,必须普及教育法学知识,并将教育法学理论和知识变成教育工作者牢固的信念,落实在行动上。这也是落实中共中央《1996——200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加大法律知识培训的力度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现代科技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充实干部的重要措施。?()学习教育法学是正确履行教师职责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法的形式规定了教师必须履行的六项义务,其中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是第一项义务,这也是国家对教师的最基本要求。该法规定教师应履行的其他五项义务,如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尊重学生人格,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提高政治、业务水平等,也都要求教师应具备教育法制的基础知识,熟悉现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依法施教的水平和能力,掌握依法维护自身及学生、学校合法权益的方法。因此,在教师继续教育中开设教育法学课程,比较系统地学习教育法学有关知识,无疑会提高他们从法律角度分析各种教育现象,运用法律方法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以及调处有关纠纷的能力,更全面、准确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成为合格的、优秀的教师。?()学习教育法学是教师带领学生并推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的需要?学习教育法学,不应当只看成是教师个人的事情。要通过学好教育法制基本知识,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依法治教的形象,并且带领广大学生、家长和公民认真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只有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公民懂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规,才能使依法治教具有广泛、深厚的社会基础。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懂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规之日,就是依法治教实现之时。广大教师负有带领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学习教育法制基本知识的责任,必须首先自己学好,才能担当起这个责任。 &nbsp;<br></p>


22.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关系。

答案:<p>&nbsp; “教育法是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存在依托,教育法学则为教 育法提供学科理论依据和指导方向,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育法 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 它的任务是调整教育活动中的教育内外 关系,而教育法学是法律科学的分支学科,它通过教育法所调整的各 种教育关系的研究,探讨教育法对维护教育秩序,保证教育质量, 高教育效率,保障教育关系主体利益等方面的作用,探讨完善教育法 制的途径和方法。 &nbsp;<br></p>



五、论述题(本题16分)


23.请结合实际说明依法治教的现实意义

答案:<p>&nbsp; 依法治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教育法制建设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教育基本政 策的集中体现,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性质和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是我国教育 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全面实行依法治教,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社会主义法 依法治教对义务教育的现实意义依法治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教育法制建设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教育基本政 策的集中体现,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性质 &nbs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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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


24.小学生鼓乐队被出租

【案例简介】

? ?某厂欲为其新产品在省里获奖而召开庆祝会,为增添喜庆气氛,特地花5000元租用了明光小学的学生鼓乐队为其演奏。会后,又让这些鼓乐队的小学生们身披印有该厂广告的绶带,走街串巷,吹吹打打,为获奖的新产品进行宣传。时逢6月天,两个小时走下来,学生们个个汗流浃背,小脸通红。

? ?然而,这些耽误了功课、吹奏了一上午的小学生们,每人只得到了厂家的一块雪糕和一个笔记本,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家中。

? ?一个小学生说,刚开始参加这样的活动时,他们觉得好神气、好风光,以后次数多了,有时连续几天为工厂、商店的庆典、开张去助兴,随之才发觉是学校把他们出卖了。好多次在会场上,他真想大声喊:我要回校读书!


试依法对本案进行分析。

答案:<p>&nbsp; (1)本案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为厂家、学校和学生。(2)本案是一起由于厂家和学校违法而导致的学生停课参加厂方庆祝活动并做广告事件,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我国《宪法》和《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规定:校长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教育法》中还规定:学校享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的权利。本案中,厂家在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时间里租用学生鼓乐队参加厂里的庆祝活动,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学校没有拒绝厂家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而是擅自让鼓乐队的学生停课去参加厂里的庆祝活动,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该厂让学生身披绶带,走街串巷地为其获奖新产品做宣传广告,则是一种变相使用童工的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学习,干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而且有损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而学校为增加创收把鼓乐队租用出去,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上级和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厂家和学校的相关法律责任,给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行政处分,没收学校的非法所得,并给予厂家和学校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与此同时,学校还应及时为鼓乐队的学生补课,并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 &nbsp;<br></p>国家开放大学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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